經濟觀察報 關注
2025-07-01 15:36
7月1日上午,國家醫保局聯合國家衛健委發布《支持創新藥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下稱《若干措施》),提出16條措施,對創新藥研發、準入、入院使用和多元支付進行全鏈條支持。
具體來看,《若干措施》的支持舉措主要體現在三方面。
一是在支持創新藥研發方面。《若干措施》明確提出,支持醫保數據用于創新藥研發;培育支持創新藥的耐心資本;有針對性加強創新藥在藥品目錄準入方面的政策指導;組織實施創新藥物研發國家科技重大專項。
二是在醫保準入方面。《若干措施》提到,合理確定創新藥醫保支付標準,綜合考慮醫保基金承受能力、臨床需求、患者獲益、市場競爭、研發投入等因素;增設商保創新藥目錄,重點納入創新程度高、臨床價值大、患者獲益顯著且超出基本醫保保障范圍的創新藥。
三是在臨床應用方面。《若干措施》提到,鼓勵醫保定點醫療機構于藥品目錄更新公布后3個月內召開藥事會,不得以醫療機構用藥目錄數量、藥占比等為由影響創新藥配備使用;對合理使用醫保目錄內創新藥的病例,不適合按病種標準支付的,支持醫療機構自主申報特例單議。
當天上午,國家醫保局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若干措施》有關情況。
在多項支持措施中,尤其受人關注的是商保創新藥目錄的增設,這被視為國家醫保局統籌基本醫保和商保發展、健全多層次用藥保障體系、更好滿足多元化用藥需求邁出的第一步。
針對這項舉措,國家醫保局醫藥服務管理司司長黃心宇在發布會上解釋,當前確實存在一小部分臨床效果顯著、創新程度較高的藥品,因為超出了基本醫保的保障能力,暫時還無法納入基本醫保保障。建立商保創新藥目錄,將有利于進一步明確基本醫保的保障邊界,給商業健康保險留出更多發展空間。
黃心宇透露,從制定程序上看,商保創新藥目錄由國家醫保局組織制定,將充分發揮醫保目錄調整的專家優勢,減輕企業多頭申報的事務性負擔,考慮與醫保目錄同時申報、同步調整,程序基本一致。
“企業可以自主申報納入醫保藥品目錄,或商保創新藥目錄,也可以同時申報。”黃心宇說。
黃心宇進一步透露,與醫保目錄調整的不同點在于,商保創醫藥目錄將充分尊重商業保險公司的市場主體地位。在方案制定、專家評審、價格協商的環節,保險公司、行業專家將充分參與,商保專家對于一個藥品能否進入商保創新藥目錄以及價格協商具有重要決策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