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東方甄選(01797.HK)發布聲明稱,近日就東方甄選與崔某網絡侵權糾紛案,北京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二審判決,駁回崔某上訴,維持一審原判。根據判決,崔某須在相關抖音賬號發布并置頂道歉聲明,向東方甄選賠禮道歉,并賠償東方甄選3.6萬元。
法院認為,崔某的上訴理由不能成立,不予采納;一審判決在事實認定和法律適用方面均無不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相關條款,判決其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被告捏造有關抹黑言論
2024年6月,東方甄選舉行“東方甄選·貴州行”直播活動。期間,被告人崔某使用“東坡妹妹”、“小王子的四十四次日落”等抖音賬號發布“東方甄選對文旅直播活動,向貴州省政府部門收取高達七位數宣傳費”等不實言論。
崔某還謊稱存有“相關溝通原音錄音”等證據,致使言論不斷發酵升級。據第三方統計,被告捏造的謠言內容,閱讀量超過430萬次,吸引點贊超過8000次,誤導大量網友跟風圍觀,對東方甄選的企業聲譽造成嚴重影響。
6月29日,發現不實言論后,東方甄選發布聲明稱,公司從未向政府要過宣傳費,也堅持不向任何企業或商家收取坑位費,但崔某依然繼續發布侵權視頻及不實言論。
東方甄選遂向北京互聯網法院發起訴訟。今年2月,北京互聯網法院就崔某網絡侵權案作出判決,認定被告發布言論不實,侵害了東方甄選名譽權,要求被告在兩個抖音賬號“東坡妹妹”(抖音號:yingziwu9729)和“Lily”(抖音號:9797Lily)置頂道歉聲明,并賠償東方甄選3.6萬元。
崔某不服,向北京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上訴。北京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二審判決,駁回崔某上訴,維持一審原判。
互聯網不是法外之地
5月20日起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營經濟促進法》中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互聯網等傳播渠道,以侮辱、誹謗等方式惡意侵害民營經濟組織及其經營者的人格權益。人格權益受到惡意侵害的民營經濟組織及其經營者有權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采取責令行為人停止有關行為的措施。
5月22日,中央網信辦發布《關于開展“清朗·優化營商網絡環境—整治涉企網絡‘黑嘴’”專項行動的通知》。《通知》明確,專項行動聚焦網絡“黑嘴”傷企亂象,重點整治四類突出問題:包括惡意抹黑詆毀攻擊企業、對企業進行敲詐勒索、惡意營銷炒作、泄密侵權類等。
法律專家表示,互聯網不是法外之地,網絡上有別有用心的人,通過惡意炒作企業不實信息,甚至不惜虛構、捏造、詆毀言論,以此來吸引公眾關注,吸引粉絲,達到其商業目的,此類現象已經嚴重損害了企業的合法名譽權,應予以堅決制止和打擊,有關網絡平臺有義務及時發現和制止此類行為,確保企業的合法權益。
東方甄選5月23日發布的聲明中表示,針對惡意造謠、抹黑的網絡侵權行為,東方甄選還將持續通過法律手段維護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