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觀察報 關注
2025-05-07 17:27
在公募基金行業快速發展卻也暴露出諸多問題的背景下,5月7日,證監會重磅發布《推動公募基金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下稱《方案》),一系列直指行業痛點的改革措施正式落地,引發市場高度關注。
此次改革旨在推動公募基金行業從“重規模”向“重回報”轉型,提升投資者獲得感,為公募基金行業未來發展勾勒出清晰的“路線圖”。
打破“旱澇保收”
長期以來,公募基金行業存在基金公司“旱澇保收”的現象,管理費收取與業績表現脫節,投資者利益難以得到有效保障。此次《方案》直擊這一頑疾,通過建立與基金業績表現掛鉤的浮動管理費收取機制,重構基金公司與投資者的利益關系。
《方案》明確,對新設立的主動管理權益類基金大力推行基于業績比較基準的浮動管理費收取模式。若投資者持有期間產品實際業績表現符合同期業績比較基準,適用基準檔費率;明顯低于同期業績比較基準,適用低檔費率;顯著超越同期業績比較基準,則適用升檔費率。
為確保這一機制有效落地,監管要求未來一年內,管理規模居前的行業頭部機構發行此類基金數量不低于其主動管理權益類基金發行數量的60%。
除了浮動費率機制,《方案》還強化了業績比較基準的約束作用。制定公募基金業績比較基準監管指引,明確業績比較基準的設定、修改、披露等一系列機制,嚴格監管基金公司選用業績比較基準的行為,避免基金“風格漂移”,確保產品投資行為與定位相符,讓投資者能夠清晰了解基金投資方向和業績衡量標準。
在信息透明度方面,《方案》修訂主動管理權益類基金信息披露模板,不僅展示產品中長期業績、業績比較基準對比等傳統信息,還將投資者盈虧情況、換手率、產品綜合費率水平、管理人實際收取管理費等關鍵數據納入披露范圍,提升信息的可讀性和針對性,讓投資者對基金情況一目了然。
考核大變革
過去,基金行業考核重規模、重短期業績的傾向明顯,導致基金經理追漲殺跌、頻繁交易等短期投機行為盛行,損害投資者長期利益。此次《方案》圍繞完善行業考核評價制度,全面強化長周期考核與激勵約束機制。
在基金公司績效考核層面,出臺專門管理規定,要求基金公司建立以基金投資收益為核心的考核體系,降低規模排名、收入利潤等經營性指標權重,基金投資收益指標應當涵蓋基金產品業績和投資者盈虧情況。
其中,基金公司股東和董事會對基金公司高管的考核中,基金投資收益指標權重不低于 50%;對基金經理的考核,基金產品業績指標權重不低于 80%,且對基金投資收益全面實施長周期考核,三年以上中長期收益考核權重不低于 80%。
這意味著,基金經理想要獲得高績效薪酬,必須更加注重基金的長期業績表現,而非短期規模增長。
監管分類評價也迎來重大調整。將投資者盈虧及占比、業績比較基準對比、權益類基金占比等關鍵指標納入基金公司評價指標體系,并將三年以上中長期業績、自購旗下權益類基金規模等指標的加分幅度在現有基礎上提升 50%,這些指標占 “服務投資者能力” 的評分權重合計不低于 80%。這一調整將引導基金公司更加關注投資者實際收益,提升服務質量。
行業評價評獎業態同樣進行重塑。修訂相關管理辦法及自律規則,構建以五年以上長周期業績為核心的評價評獎體系,提高投資者盈虧、業績比較基準對比情況的指標權重,杜絕以短期業績排名為導向的不合理評價評獎活動。同時,強化監管執法力度,打擊非持牌機構違規開展評價評獎活動,凈化行業評價環境。
薪酬管理方面,完善證券基金經營機構薪酬管理制度,督促基金公司建立健全與基金投資收益相掛鉤的薪酬管理機制。強化基金公司高管、基金經理的強制跟投比例與鎖定期要求,嚴格落實績效薪酬延期支付制度。對于三年以上產品業績低于業績比較基準超過 10 個百分點的基金經理,其績效薪酬將明顯下降;而業績顯著超過基準的基金經理,則可合理適度提高績效薪酬,進一步激勵基金經理追求長期穩健收益。
提升權益投資占比
權益類基金是公募基金為投資者創造獨特價值的關鍵領域,也是此次改革的重點方向之一。《方案》從加強監管引導、推動產品創新、優化注冊安排等多方面發力,旨在大力提升公募基金權益投資規模與占比。
在監管引導上,《方案》在基金公司監管分類評價中顯著提升權益類基金相關指標權重,突出權益類基金發展導向,并依法強化分類評價結果運用。同時,制定公募基金參與金融衍生品投資指引,滿足公募基金加強風險管理、豐富投資策略等需求,為權益投資提供更廣闊的操作空間。
產品創新方面,積極支持主動管理權益類基金創新,研究推出更多與基金業績掛鉤、鼓勵長期持有的浮動費率基金產品。大力發展各類場內外指數基金,豐富符合國家戰略和發展導向的主題投資股票指數基金。此外,還研究創設專門參與互換便利操作的場外寬基指數基金試點產品,進一步拓寬投資渠道。
注冊安排的優化為權益類基金發展按下 “加速鍵”。實施股票 ETF 快速注冊機制,原則上自受理之日起 5 個工作日內完成注冊;對主動管理權益類基金和場外成熟寬基股票指數基金,原則上 10 個工作日內完成注冊;對明確約定最低持股比例要求的混合型基金、債券型基金,15 個工作日內完成注冊。這將大幅縮短基金發行周期,加速優質產品推向市場。
為促進權益類基金銷售,《方案》建立基金銷售機構分類評價機制,將權益類基金保有規模及占比、首發產品保有規模及占比、投資者盈虧與持有期限等納入評價指標體系。對分類評價結果靠前的基金銷售機構,在產品準入、牌照申請、創新業務等方面依法優先考慮,引導銷售機構更加注重權益類基金銷售和投資者長期收益。
此次《推動公募基金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的發布,是公募基金行業發展的重要里程碑。通過利益深度綁定、考核機制變革、權益投資發力等一系列改革舉措,有望解決行業長期存在的痛點問題,推動行業邁向高質量發展新階段,為投資者帶來更優回報,也為資本市場的穩定健康發展注入強勁動力。